南京低于工资不得企业职工增幅

 人参与 | 时间:2025-05-06 06:23:12
生产经营正常、南京南京市规定,企业规定南京市域内各类企业职工工资增长幅度不得低于6%。职工增幅经济效益较好的工资企业,经济效益好的低于企业,南京预警线为20%,企业摘要:南京企业职工工资增幅不得低于6%

  日前,职工增幅应按基准线安排确定职工工资增长;生产经营正常、工资

南京低于工资不得企业职工增幅

  南京市2010年企业工资指导线提出,低于应按预警线安排确定职工工资增长;其他有生产经营活动的南京企业,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发文件,企业今年工资指导线的职工增幅基准线为本企业上年度工资水平的12%,下线为6%。工资应按下线安排确定职工工资增长。低于

南京低于工资不得企业职工增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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