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中新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与控股股东所属分公司天津市医药集团有限公司营销分公司签订关于药品采购与销售的日常关联交易合同,交易价格由合同双方参照市场价格协商确定,日常
天津中新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与控股股东所属分公司天津市医药集团有限公司营销分公司签订关于药品采购与销售的交易日常关联交易合同,销货合同的中新药业价格不应低于公司向任何第三方销货的价格;合同有效期自签订之日起至2013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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