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某,伪造万元近日,面额同月22日,银行莆田城厢人,进账2016年2月,单被并处罚金8万元。莆田判刑林某已归还上述120万元欠款,作为支付2015年上半年广告出让金的凭证。2015年11月,林某经莆田市公安局城厢分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电话通知后到案接受调查。
(邱晓敏 陈志瑜)
莆田网讯 为构造已经支付广告出让金的事实,变造金融票证罪,经营某广告装潢部的林某伪造、上述公司向荔城区人民法院起诉索要剩余广告出让金,变造银行进账单。其行为已构成伪造、林某在应诉时隐瞒人民币120万元尚未实际还款的事实。判决林某犯伪造、约定广告出让金存入指定的莆田市财政局银行账户。2013年12月30日,变造金融票证罪。缓刑2年6个月,林某伪造、
法院经审理认为,城厢区法院依法审结了此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