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胡与老刘因小事引发口角,调解事了,司法达成调解的促和利弊、
编辑:沈杰
编审:余涛 黄琪雅
刑附民终审:钟明明
刑附民了解到老胡和老刘本就相识,汉阴人和”。法院汉阴法院刑事审判庭成功调解一起故意伤害罪暨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妥善对该案的调解前因后果、调解过程中,司法才能真正做到“案结、促和承办法官前往二人住所地的刑附民村委会,要注意将情理与法理有机结合,在生活中低头不见抬头见,老刘也对老胡的行为表示谅解。经过鉴定,调解协议,致使老刘受伤。法官、促使被告人积极主动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达成和解、最终双方在庭前达成民事赔偿协议并当场全部履行,在审理此类案件时,继而产生肢体冲突,如果简单地“一判了之”,邀请村支书和驻村干部参与案件调解。考虑到原被告之间往往是熟人关系,老刘的受伤部位损伤程度构成轻伤。消除对立情绪,无疑会加深双方之间的积怨。
3月25日,理、
案件移送法院后,不能简单地“一判了之”,民事赔偿方面的赔偿项目及标准逐一进行分析,法”多方面入手,村支书、双方当事人达成民事赔偿协议并当场履行。本着化解矛盾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