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17年3月1日起,年明对2016年度工伤保险基金收支率在下浮标准的市工伤保
48家参保单位给予下浮,其他参保单位仍按2016年度费率执行。险费
根据《福建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闽政〔2011〕80号)和《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率调三明市财政局关于调整工伤保险费率有关事项的整涉通知》(明人社〔2015〕213号)的要求,
记者从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了解到,单位
年明
2017年市直部分参保单位工伤保险费率调整一览表
年明

年明
年明其中对2016年度工伤保险基金收支率在上浮标准以上的市工伤保32家参保单位给予上浮,对市直462家参保单位工伤保险基金征收费率进行调整,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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