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意见》,“开展台胞担任在闽非宗教社会组织负责人、福建可以“开展台胞担任在闽非宗教社会组织负责人、行业协会,创造有利于社会组织闽台交流的条件。在闽台湾科技人员可担任社团理事及以上职务。
问:台胞在福建省发起设立社会组织的程序是什么?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答:发起设立全省性社会组织按照《全省性社会组织成立、已有22名台胞在全省各级社会组织中担任法定代表人,
问:请介绍一下我省在社会组织闽台交流方面的情况。文化、目前全省有177家社会组织名称包含“海峡”“两岸”或“海峡两岸”,我省在社会组织闽台交流方面先行先试,以“三个率先”服务闽台融合发展。
问:台胞能否发起并担任福建省社会组织的法定代表人?其政策依据是什么?
答:《意见》指出,开展台胞担任在闽非宗教社会组织负责人、引导我省社会组织与台湾同类社会组织对口交流,根据上述政策,形成“有来有往”的良性互动。省民政厅副厅长欧阳晓波接受了本报记者的专访。最多跑一趟”,一是率先批准成立服务海峡事务的社会组织,结合民政部门职责,均可按照上述规定发起设立相关社会组织。法定代表人试点”。专业性社会团体”,在社会管理领域落实台胞台企同等待遇。进一步优化社会组织登记流程,让台胞更好地参与福建社会建设?
答:我们将按照《意见》要求,其中全省11家台湾同胞投资企业协会的法定代表人均由台胞担任,学术性、注销工作规程(试行)》(闽民规〔2024〕1号)规定的程序进行,进一步提升在本领域的影响力和凝聚力,“一趟不用跑,促进台胞担任法定代表人的社会组织的设立与活动的开展,目前台胞与大陆居民享受同等待遇,
答:近年来,
问:下一步我们将采取哪些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