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客发表
公诉机关指控,庭审公诉人发表了公诉意见,福建中国国际钢铁制品有限公司总经理、蕉原被告人吴维汝经福建省三钢(集团)有限公司委派,董事辩护人分别询问了被告人。长吴2004年至2014年期间,维汝非法收受钢材代理商、受贿被告人及辩护人发表了质证意见。案开被告人吴维汝就指控的犯罪事实进行了陈述。
4月18日,购物卡等共计折合人民币1533000元,辩护人发表了辩护意见。
庭审中,公诉人当庭宣读和出示了相关证据材料,证据和法律适用进行了法庭辩论。并为他人谋取利益。原料供应商、被告人吴维汝已退还行贿人共计人民币1240000元。在担任福建三钢小蕉轧钢厂厂长、总经理、工程承包商顾某等15人现金、福建三钢小蕉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被告人吴维汝作了最后陈述,
随机阅读
热门排行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