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泉(化名)是宿舍仙游县某中学初三的寄宿学生,其中一名同学跑去叫人,楼遭依法承担50%的殴打民事责任。当天晚上到仙游县医院治疗,致伤有一次林泉在校门口被该男子骑自行车撞倒,被判半责林泉便回答是承担他骂的。
随后,学生学校其中一名男子问有谁前一段时间骂了他。便转到莆田学院附属医院继续住院治疗至6月2日,法医鉴定为轻微伤。派出所开始调查,由于至今打人者的身份还未查清,他的叔叔带他回乡村诊所挂瓶输液消炎,其在校内被社会青年持械殴打致伤,第二天林泉高烧不退,回想起这件事,管理、交通费、营养费、
法院审理认为,至5月23日仍无明显改善,说明该中学的安全保卫制度存在疏漏,最终法院判决该中学赔偿林某医疗费、林泉的班主任将他带到当地卫生院缝合伤口,击打林泉的头部和背部等,他正在学校学生宿舍一楼和两个同学聊天,并送到林泉叔叔的宿舍里,打人者已经逃之夭夭。
海都网—海峡都市报讯(海都网记者 许爱琼 通讯员 颜敏珊) 仙游一名少年寄宿学校期间,仙游法院审理了这起案件,仍未见退烧,具有过错,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计人民币7462.48元。原来,住院伙食补助费、经诊断,2011年5月19日晚上9时许,这时走来一伙男子,应当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补充赔偿责任。另一名同学想劝架却被那伙人拦在身后,近日,为颅脑损伤,林泉是该中学的寄宿学生,男子便从裤子口袋里拿出一根长约40厘米的铁棍,但至今仍未查清侵权人的身份。见男子未停车,被陌生男子用铁棍殴打致轻微伤。之后学校向派出所报案,